为增强财务计划管理,规范学院各部门财务行为,严格财务支出审批程序,保证学院财务管理总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我院财务支出实行“院长一支笔”签批制度,日常开支由院长委托人即主管财务副院长签批。各部门依据年初计划,合理安排支出。
二、报销审批程序
(一)一般报销程序
报销人将所要报销单据分类整理,分别粘贴在粘贴单上,如实填写票据报销标签,内容包括经办人、金额、用途、单据张数等,报主办处室负责人审核、财务处稽核、分管院领导签批、分管财务院领导签批,规划财务处处长签字安排资金。
(二)差旅费报销程序
差旅费报销持院长或者分管副院长批复的《出差申请单》或相关文件,按照一般报销程序报批,规划财务处严格按照《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核算补助,超标准部分不予报销。
(三)公务招待报销程序
经办人持院领导签批的《招待审批单》和报销单据报处室负责人审核、财务处稽核、院办公室主任审批、分管公务接待院领导签批、分管财务院领导签批,规划财务处处长签字安排资金。若一次招待费超过5000元,须由纪委书记签字。
(四)参加学术会议及版面费报销程序
持经有关领导批准的《经费申请单》及参加学术会议通知,会同报销单据报医教室负责人审核、财务处稽核、分管医教室院领导签批、分管财务院领导签批,规划财务处处长签字安排资金。
(五)探亲费报销程序
经办人持报销单据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负责人审核、财务处稽核、分管人事院领导签批、分管财务院领导签批,规划财务处处长签字安排资金。
(六)设备付款程序
除符合一般报销程序外,还要办理资产入库手续,付款时必须附有设备采购合同,处室使用情况说明等手续。
(七)基建付款程序
基建项目要有项目预算(概算)、项目施工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时要有项目监理签字,项目办负责人审核、财务处稽核、分管项目院领导签批、分管财务院领导签批,规划财务处处长签字安排资金。
三、借款审批制度及程序
(一)借款审批制度
1、借款单须经处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分管财务院领导、规划财务处处长共同审批签字后方可借款。
2、借款的原则是前帐不清,一般不得再次发生借款。借款人办理完与借款对应的业务、事项后须及时到规划财务处办理报销冲账手续,否则不予再次借款。特殊情况的,在说明情况后,由分管财务院领导签字后方可再次借款。
3、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账,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4、对于无正当理由借款后不及时报账的,规划财务处将按照学院相关财务管理文件规定,逐月从其工资中扣还。
5、在校学生、临时工工人不能申请办理借款。
6、借款人须持审批签字单,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处备款。
(二)借款程序
1、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2、借款人持《借款单》报处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院领导签批、分管财务院领导签批,规划财务处处长签字安排资金。
四、审批权限
我院实行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重大事项集体研究。1万元以下正常支出按以上制度执行,1~10万元院行政办公会集体研究,10万元以上上报党委会研究,重大项目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规划财务处根据院长行政办公会及党委会会议纪要安排资金。
五、报销原始凭证的规定
1、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必须合法,所填制的基本内容应真实、完整。主要内容有:单位名称、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和出票单位财务专用章、开票人姓名。
2、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其中:对于发放的补助工资、临时工工资、科研劳务费、讲课酬金等自制发放表须有领款人签字;购买实验用农副产品、动物等须在收款单上详细注明物品的数量、单价、金额,由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