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节能“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认真抓好《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教发(2013)4号)精神的宣传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全院师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逐步树立文明健康理性节俭的理念,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气,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源,是指学院使用的水、电、气等常规能源及其它有关学院日常运转所需耗材。凡使用学院资源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都必须遵守此规定。
第三条 学院制定勤俭节约管理办法坚持依法节约、合理利用和师生共同参与的原则。学院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定科学合理、适应学院发展的管理办法,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
第二章 勤俭节约目标责任制度
第四条学院及各处室阶段性节能目标为本责任制定落实和完成的目标。
第五条各有关处室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勤俭节约管理工作的最终责任人。
第六条 各处室要明确岗位责任,将节能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予以实施,严格执行和完成学校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第七条各处室负责将学院下达的节能目标做进一步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到位,明确责任,逐级考核,保证完成。
第三章 勤俭节约措施及基本要求
第八条 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倡导以下措施节约资源。各处室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更多样、更广泛的节能措施。
第九条整个校园的用水用电,条件成熟的地方全部纳入计量管理。新建和改造的建筑物,必须安装水电计量装置方可交付使用,而且是谁使用谁付费。
第十条节约用电措施,内容包括:
(一)学院用电实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原则。对违反用电原则的应予以制止和纠正。
(二)实行照明设施改造,教室、学生宿舍照明改造为节能灯或LED灯,并进行定时供电。
(三)工作期间,根据办公室内照度情况,晴天不开启照明灯。夜间值班、阴雨天等室内照度不足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室内照明设施(自行控制)。长时间离开房间,应随手关灯、关闭用电设备。长期无人使用的房间,应断开所有用电设备。
(四)会议室原则上在开会前15分钟内开启照明、投影、空调等用电设备。会议结束后及时关闭用电设备。
(五)工作期间,各楼层过道根据光线强弱间隔开灯,由使用部门专人负责,无人状态下予以关闭。夜间灯使用节能灯或声、光控灯。
(六)卫生间、开水房等按需开启照明灯。夜间22:00—次日早晨6时,冬季7时,无人情况下关闭照明。
(七)空调使用实施室内温度节能设定,夏季室内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
第十一条节约用水措施,内容包括:
(一)学院用水按照年度用水指标进行使用,并贯彻执行“节流与开源”的节水原则。
(二)中水深度处理利用,校区绿化、冲厕使用中水。
(三)充分利用各种自动化控制技术节水器,公共区域卫生间使用延时阀水龙头,加压水泵使用变频式水泵。开展清洁卫生工作时应避免大面积冲洗现象。
(四)严格控制饮水机供水,禁止饮用水洗手等浪费现象。
(五)维修人员每天坚持巡查,尽力避免自来水、消防用水管网、生活水池和其它用水用电场所出现的“跑”“冒”“滴”“漏”等现象,并及时进行处理维修。
第十二条办公耗材节约措施,内容包括:
(一)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报表、通知等单位内部流通文件尽可能使用网络、信息办公系统或U盘传输。
(二)坚持“不可印的坚决不印,可印可不印的尽量不印,必须印的尽量少印”的原则。
(三)双面用纸。除了正式的公文外,单位内部流通的文件尽量使用双面打印,但有关财务、保密或涉及敏感信息的纸张不得再用。
(四)内部文件打印时,适当将字体缩小、页边距缩窄,尽量减少纸张使用。
(五)各类文件认真审核无误后打印,减少错误文件打印。
(六)无法再印的单面纸不要丢弃,作为草稿纸使用。
(七)开会尽量使用多媒体形式进行演示,减少会议用纸。
(八)尽量使用电子邮件,减少传真用纸。
(九)学院办公用品由各处室提前上报采购计划,学院办公室统一招标采购。严格控制办公用品领取,各处室指定专人领取。
第十三条其他节约措施,内容包括:
(一)加强办公电话管理,提倡言简意赅,缩短通话时间,节约通信费用,严禁电话私用。
(二)严格管理实验室设备,教师需教导学生正确使用实验设备,学生不得擅自使用;实验器材用完之后需及时关闭,切断电源。
(三)图书购置严格控制副本,尽量降低二次入馆率;电子文献数据库采购,严格对比数据库收录范围,尽量避免重复购买;报刊订购坚持合理、连续订阅,减少呆滞报刊订购数量。
(四)所有采购物品必须事先请示,按程序层层报批,杜绝重复购置,减少甚至杜绝物品积压和浪费。
(五)大宗物品采购严格执行招标程序,使用部门、监察、财务共同参与,公开透明;小件物品采购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货比三家。
(六)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出差。因公出差要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出差。外出公差人员按规定乘座交通工具。外出公差住宿费标准严格按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七)简化办公流程,消除不必要的任务和步骤,根据实际情况合并某些任务和步骤,提高办事效率,节约时间。
(八)合理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将工作目标细化至每天,克服拖延习惯,每天都将目标、结果日清日新。
(九)执行招待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有关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坚决杜绝工作日午间饮酒、私客公请和各类公款馈赠等行为。
(十)教育学生理性消费,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荣辱观。在餐饮过程中厉行节俭,倡导“光盘行动”,饮食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半份”菜,号召学生“吃多少,买多少”,努力做到不剩菜、不剩饭,养成科学合理的饮食习惯。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四条全体干部职工均有义务对损坏的用水、用电设备,及时报告设备管理人员,确保水电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十五条 学院将定期对各处室的资源利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各处室负责本部门内部的监督与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 学院每年度对突出表现的处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屡次违反规定者给予通报批评、处罚并限期整改。
第十七条学院各种资源用以满足教育教学、办公、学生住宿为主,非学院办学、生活用能学院不予解决。
第十八条学院领导要重视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强调搞好勤俭节约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提倡搞好此项工作是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做好节约工作节省学院资金,目的是更好地保证学院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
第十九条认真搞好宣传教育,设立学生义务宣传员岗位做好每年9月份新生入学后的勤俭节约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学院逐步对非节约能源的设备、设施、器具进行改造、更新。同时后勤水电工负责对改造后使用情况及经济效益进行评估。
第二十一条水电工每个季度负责对全院水电计量数据进行一次汇总统计,并在适当位置公示(在总务处网站上公示)。
第二十二条水电工在完成水电计量、统计工作的同时,还要负责水电计量报表、数据资料和统计台帐等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院每年度汇总各能耗数据,并按要求将总结及有关活动资料信息一并报送至省教育厅节能办。
第二十四条公共教学办公区的水、电节能工作,纳入学校专项节能管理。进行专项节能目标、专项能耗经费等重点监控和管理。其节能目标和能耗经费按上年水电实际消耗量为基数进行核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