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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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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阅读: 日期:2023-09-27 作者:纪检监察处

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清廉学校创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良好育人环境,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政治责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处室、系部(马院)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理解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清廉学校创建的重要意义,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内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守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关口。

二、严防“四风”反弹,清正廉洁过节

为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现对党员干部重申以下要求:

1.严禁违规收受节日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特别要对“天价”月饼、蟹卡蟹券、单用途预付卡等变异礼金提高警惕;

2.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3.严禁组织、参与公款吃喝、“一桌餐”等隐蔽吃喝和变相公款吃喝等,拒绝参加学生、家长以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

4.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铺张浪费等;

5.严禁组织、参与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

6.严禁酒后驾驶,搞“酒杯中的奢靡之风”等;

7.严禁违反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处室、系部(马院)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高度重视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树立正确导向。学校纪委将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双节”期间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部门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快,精准追责,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监督信箱:hnhlxyjw@163.com

2023年9月27日

电话:0372-2924084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服务中心    内容提供: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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