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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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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上班事宜的通知

阅读: 日期:2020-02-08 作者:

各处室、系部: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经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教职工上班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体行政工作人员按照校历安排(2月19日正式上班)进入正常工作状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从疫区(湖北)或其他敏感地区返回安阳者,应如实报告所在部门和主管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备人事处,在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以上。目前滞留疫区(湖北)的教职工,确实不能返回者,应如实报告所在部门和主管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备人事处。

二、部门负责人须到岗工作、靠前指挥,副科级以上干部同志无特殊情况须正常到岗到位,全体党员干部要做到随叫随到,保持战时状态,电话保持24小时通畅;财务、后勤等保障部门应确保学院各方面工作正常运转;其他教职工应进入正常工作状态,由各部门灵活安排上班方式,确保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完成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任务。

三、上班期间,全体教职工应服从学院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做好所属办公区域消毒工作,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召开会议(视频会议除外)或举办聚集性活动。要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意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安全开展。

四、专职教师按照《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通线上教学的通知》(豫护院〔2020〕11号)要求,积极开展线上教学任务,务必保证线上教学质量,上班形式由各系部及教研室根据网上教学要求自行决定。

五、全体辅导员要加强和学生的联系,确保一人不漏,未经允许,不得提前返校,随时掌握学生动态,并指导学生做好自我防护,搞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所有学生要居家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和网上学习方案,安心在家学习。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情况和上级批准,另行通知。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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