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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阅读: 日期:2012-11-12 作者: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有意申报者请按照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于11月30日前交医教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厅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49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12〕48号)(以下简称《促进办法》)精神,全面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全省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2013年继续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着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强化能力建设,推进关键改革,整体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努力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重点、范围和内容

2013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重点是贯彻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电视电话精神、《若干意见》和《促进办法》,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立项范围为全省普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以及职成教研究机构。上述单位应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以及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在教育厅公布的《201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范围内,自行命题组织申报。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课题研究内容重在提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推广意义的思路建议,避免过分强调纯学术理论或局限于某个单一的教研领域。

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组织管理

全省职教教改项目由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扩权县(市)教育局组织专家择优推荐,省属学校及教研机构由单位审核同意后择优推荐。省教育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对拟推荐为全省职教教改重点项目的,在评审专家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论证的基础上,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表决通过后确定。

职教教改项目由省教育厅以项目管理形式组织实施。省教育厅负责职教教改项目的立项、结项工作,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结果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扩权县(市)教育局,省属学校及教研机构负责项目过程管理,加强检查指导,并及时将项目阶段性成果应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省级职业教育经费中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的实施。对符合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特色鲜明,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对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产生明显成效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成果,省教育厅将通过适当方式在全省职业学校组织推广,充分发挥优秀成果对教学改革的推动作用。

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要求

(一)报送数量要求:每个省辖市原则上限报8项;重点扩权县(市)、省直管试点县、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及省级职成教研究机构原则上限报4项。在2012年度职教教改结项工作中,工作认真、成效突出的单位,可适当增加申报名额;结项工作组织不力、结项通过率低的单位,适当减少申报名额。

(二)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须是正在从事职业教育工作(含教育行政、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且有连续两年以上职业教育工作经历;具体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调研论证、研究实施、总结评价、实践应用、经费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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