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院高校心理育人质量提升工作体系,促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文件要求,为推动《标准》落地落实,4月2日上午,院长郭茂华主持召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协调会。党委办公室、院办、党委宣传部、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相关处室及各系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副院长王家桥首先明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提出要大力提升全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临床医学系主任赵琼详细汇报了《标准》的内容及牵头部门的责任分工。各牵头部门在充分理解分工的同时,纷纷表示要按照《标准》的要求密切配合,按时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
最后院长郭茂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要通力配合,尽快高质量完成自查、评估和规划工作。二是提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与时俱进,临床医学系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拟定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三年期建设方案,提交党委会研究。三是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学院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