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实行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涉及子女教育支出、住房租金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继续教育支出等六项,涉及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让广大教职工懂政策会操作,1月4日上午,财务处开展了个人所得税及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宣讲活动,各处室及系部安排专人参加本次宣讲活动。

财务处副处长潘鹏举围绕新旧个人所得税法的政策对比、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实务操作等三大方面深入浅出地为教职工进行了讲解。讲解过程中,潘处长通过案例介绍新旧个税政策变化,便于大家更好理解。
随后白雪老师就个人所得税APP的下载安装进行说明,对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过程做了简要讲解,针对填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
最后潘处长要求每位教职工如实在APP上填写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以便学院按期上报教职工的税收信息,响应国家的新税收政策。通过此次宣讲活动使教职工了解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步骤,起到了答疑解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