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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章程》顺利通过河南省教育厅核准

阅读: 日期:2016-05-13 作者:院办 刘春光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章程》顺利通过河南省教育厅核准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核准洛阳理工学院等51所高等学校章程的通知》(教政法〔2016〕171)文件,核准了《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学院章程》,这标志着我院章程正式生效。

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依法治校的宪章,是实现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学院对章程编制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章程起草小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经过学习调研、文本起草、广泛讨论、征求意见,后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院长办公会审议、院党委会审定等程序,历时近一年,最终形成章程第9稿(即核准稿),提交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经河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省教育厅审议,最终核准通过。

我院章程编制工作启动以来,严格遵循《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办法》规定的基本程序,坚持民主、科学、公开的原则,采取开门立法的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进行科学论证。章程提炼了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确立了办学思路、办学方向,明确了发展定位;章程彰显了学院追求自治的诉求,申明了学院的权利和义务,有效承接了《高等教育法》赋予学院的办学自主权;按照现代大学制度要求,章程确立实施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明确了师生的权利和义务,载明了学院与举办者、企业、校友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关系的内容,规定了学院积极履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职能;章程还在深入提炼学院内在精神和办学特色的基础上,对学院校园文化建设进行了规范。

章程文本共69条、9500余字,由序言、九个章节、附则等三个部分构成。九个章节分别为:总则,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举办者与学院的权利和义务,办学任务、专业设置和办学规模,教育形式,教职工权利和义务,学生和校友,财务、资产、后勤,校园文化等,涵盖了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应包括的内容。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章程》的核准通过,标志着我院依法治校工作进入新阶段,我院将以章程为依据,继续完善内部管理体制,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学院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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